缘起说的基本命题是:“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”。也可以反面表述:“此无故彼无,此灭故彼灭”。意思是说,世界是普遍联系的,没有孤立存在 的现象;任何现象都处在生灭变化中,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。这些联系和变化,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引起。这就叫“缘起”,缘就是条件。所谓“有因有缘集世 间,有因有缘世间集;有因有缘灭世间,有因有缘世间灭”。此中的“因”,指诸缘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那些条件。离开因缘,就没有世间的一切。在早期佛教学说 中,“缘起”和“法”(佛法)是同位的格:所谓“若见缘起便见法,若见法便见缘起”,“缘起”说等于佛法的本质规定。
早期佛教的这一学说,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最普遍的存在状态,含有辩证法的因素,但一旦具体运用于它的宗教观和人生观,立即显示出严重的缺陷来。首先,它把缘起说最终地归结为因果铁律:一切缘起现象都是因果关系,因而世上所有联系,唯有因果一种。这样,世界的一切事物,特别是人,统统被铸结到了一条因果链条上,几乎没有偶然和自由的任何可能。其次,是按照宗教的要求,臆造和杜撰,往往把两件毫无联系或只是偶然事件,强说成是因果关系,从而把因果律 主观化、神秘化,最终导致业报轮回的教义,这就是十二因缘。
十二因缘是用“缘起”说解释人生本质及其流转过程的,后人称为“业感缘起”。因为是由十二个概念构成一个前后相续的因果链条,所以也叫做“十二支缘起”。在早期佛教经典中论述的地方颇多,从中可以看出,十二支是最后完成的说法,较早的只有五支、九支或十支说。这十二支可以由因推果,也可以由果追因,前者叫做“顺观”,后者谓之”逆观”。按《长阿含•大缘方便经》逆观的说法,这十二支及其关系是:
“老死”:“老死”是人生的终结,原因是有“生”,有“生”才有“老死”。故曰“生是老死缘”。
“生”:“生”是人生的开端,原因是有“有”。这里的“有”,是个有特定含义的宗教概念,指那些能够决定来世果报的思想行为之总和。所谓”有是生缘”,意即彼生的全部思想行为(业),就是今世得生(果)的原因。
“有”:“有”的本质,是积聚并能引生后世的“业力”;“有”之因是“取”。“取”指对人生和物欲的热切追求,由此造成必得后报的各种业行,是谓“取是有缘”。
“取”:“取”之因是“爱”。“爱”主要指性爱和食欲,引申为一切贪欲。爱欲是促令人生炽烈追求的直接动因,叫做“爱是取缘”。
“爱”:“爱”之因是“受”。“受”谓苦乐感受,可泛指人的生理和心理获得的各种享受。“爱”的起因是为了满足个人的享受,故曰“受是爱缘”。